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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范跑跑的倒掉 ——写在惊闻范跑跑被公权KO之际
2008-06-16 20:24:30.0
论范跑跑的倒掉
     ——写在惊闻范跑跑被公权KO之际

文/墨语争锋


听说,最近急速窜红网络,活跃在道德与世俗天空下的范跑跑先生终于被教育部门KO了。听说而已,不知真假。不过从某些网友敲锣打鼓的兴奋程度来看,多半是真的。并且有人将宣达此事的记者与范先生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士的谈话记录公之于众,作为佐证。所以这部分人很高兴。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一场颠覆与反颠覆胜利,忤逆与反忤逆的胜利,是一场捍卫“传统美德”,主意“主流价值观”的胜利。不过在我看来却恰恰相反,这样的结果并非一场卫道胜利后所享用的一餐饕餮盛宴,而是道德与人性之争过程中吐向自己脸上的一星不齿的口水。

说到这里,有必要表明我的立场,对于范美忠先生特立独行的异端言行,我不尽认同。但我以更强烈的态度反对以道德之名再挟行政权威对异已言论进行公然的打压和施威!这在提倡言论自由的今天,在高唱法制精神长足进步的今天是不可理解的。动用公权力对不触及法律红线的所谓观念异见者的持执业资格进行吊销,迫使范跑跑的用工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但污辱了公权形象,更是道德的精神蒙羞戴垢。这不禁让我想起发生在我身边的一则真实事例。

约一年前,某地方政府为了实施一个商业项目的拆迁工程,与开发商一道攻城拔寨,做起了被拆迁户的工作。不过最令人嗤鼻愤懑的是,当与被拆迁人达不成一致意见时,竟动用行政权威,对没有达成协议的住户的家人和亲戚朋友进行恫吓,也就是最后通谍:凡不在规定时间内搬出去者,只要与住户有亲戚关系的,都会将会在政府权威到达的部门和事业单业扫地出门。一时间,在敕令淫威下涉及的亲戚都蜂拥而至,不少被撤迁户顶不亲情压力只好偃旗息鼓,悻悻而撤。但也有些不信邪的被撤迁户将“钉子精神”进行到底,其结果不言而喻,权威就是权威,自然就有人被开,饭碗打掉了。

剖析此事,其实就是利益绑架了公权,暂且也不说这“利”让谁受益?但地方政府始终难逃乱用滥用权力之嫌!再回谈范跑跑被KO的事件上,我们会发现这情形如出一辙,只不过换了件道德的外衣,多了几声舆论的助威罢了。最让墨语纳闷的是:官员挑战现行价值观美其名曰是解放思想,扩大开放;精英颠覆主流价值观也可以冠冕堂皇为一家之言,言论自由;庶民诸如跑跑之流挑战社会价值,不但被口诛笔伐,道德审判,还被公权KO,看来道德的外衣是随便可以穿的,舆情也是可以任意拿来比划的,只不过就看谁更有权力罢了。

以道德之名,行人治之实。在这起事件中道德所起的角色不过是作为行政匕首的握把处只起装饰作用的那簇红缨,在舆情的喃喃咒语中由权力施暴者刺入了社会力构的私处,这本是件让人莫名痛苦的事情,非但有人浑然不知,反而唱起了赞歌。此情此景也不难判断,被行政权威绑架的道德以后会越发的象个婊子,在所谓舆情的幌子下,我们的社会将渐渐进入高潮。

伯特兰?罗素曾前瞻性的指出:“有一点,指出来并不是多余的,那就是如果探讨的自由没有得到保障,那么印刷术的发明是否算一件幸事就令人怀疑了。因为谬论和真理一样易于印刷和传播。要是摆在面前的材料必须毫不置疑地加以接受,那么这个人的阅读能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自从发明无线电和电视以来,永远保持这种警惕就变得尤为重要了。一般说来,一旦失去这种警惕,自由与社会就会开始丧失活力。”

古人也云: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但我们的公权力机关却硬是插了一杠子。回归本案,范美忠之跑不过是将这一场道德与本性的命题抛向了社会,在我们这个视异端言论为邪恶的社会范跑跑完全是“咎由自取”,虽然不至于成为鲜花广场上的第二个布鲁诺,但现遭公权KO也确是成全了他所谓的“思想烈士”。要知道,范美忠虽然率先跑出,但在惊魂甫定后,却同样的又在学校参与了校方组织的疏散行动。而在地震中有更多的跑跑老师如今安然无恙,没有责难和吊销执业资格。从而可以论证,我们的社会不是容不得这样的行为:只不过是容不得真实的平凡,容不得真实的语言,也容不得对神道的剖析。所以,范跑跑倒掉了。

范跑跑倒掉了,也许不可惜。却不见得活该。


晒墨场出品
2008-6-16


文章评论
[以下网友留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华网的观点或立场]
2008-06-17 00:29:52.0
还有一点一并说明,有人说小范违返了教师法和未成年保护法.但我看了下相关的帖子,发觉
范的行为除了可以用自私,冷漠,胆小,不够高尚等比较负面的词来诠释他本人外,并没有明文
的条款可以进行处理.最后,即使退一万步说你说他违法上面相关法律条文,请问执行这两部
法律的执法主体又应该是谁?是公检法还是教育主管部门?而且纵观教师法,仅有一种现象可
以吊销其执业资格: ——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
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请问吊销范美忠
的执业执照是不是因为依据他是刑徒人员?!
2008-06-17 00:28:00.0
回风展红旗: 范跑跑是因不尽职尽责被下课还是因为发表了被视为异端言论而被公权KO
是个显而易见的问题. 在帖子的最末处已经指出,范跑跑在主震过去后立即参与了学校组
织的抢险工作.而且我相信,在地震来临的那一刻,整个有感震区绝对不止范美忠一位老师作
出胆小的选择,也更没有因为有人跟小范一样的行为而受到责难和处理.范美忠之辩不过是一
只人性的兔子遇到了所胃的道德篱笆,所以人们就惊诧于道德之篱的倒掉而作出了体制内解
决兔子的决定. 续后
2008-06-16 23:33:05.0
修正一下,是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打错字修改不了了
2008-06-16 22:36:38.0
装什么民主逗士?看看未成年人保护法,看看教育法,范跑跑的行为就是一个明显违法的行为
。已经明显不符合教师的标准和要求了.当然会被吊销执照.教师资格也是个动态管理考核的
过程.当他的行为不符合教师标准的时候.就应该被吊销.无知的法盲,居然大谈法治。 另外
告诉你一句,大多数法条源于道德。道德是最重要的法源。法盲都在谈法治--这个世界太疯
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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